作者: 时间:2019-08-03
3、本发行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,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。 答辩、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,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。 无论人们主观上能不能认识到规律,它就在那里并必然发生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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